汉溪大道西(南站商务区段)品质提升工程
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招标代理单位: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7年6月
汉溪大道西(南站商务区段)品质提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番发改函[2017]381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现对汉溪大道西(南站商务区段)品质提升工程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汉溪大道西(南站商务区段)品质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3456037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20-3422991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4892221
三、建设地点:广州南站商务区范围内。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约2388.96万元
五、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汉溪大道西(南站商务区段)品质提升工程为城市主干路,主要对东新高速桥底至大洲路2.15公里的车行道、人行道、绿道等进行品质化提升,包括翻新沥青路面94600平方米,翻新人行道7500平方米,翻新绿道4530平方米,提升检查井252座,更换路缘石6640米,路面标线2.15公里等。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该项目建安费约1834.19万元。
3、监理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仅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4、招标控制价:40.1万元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时间: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1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6月1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6月21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原件(按附件一格式);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对);
5、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dlztb.cn) 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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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申请人
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的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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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
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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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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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t>(一式两份,不用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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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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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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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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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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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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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拟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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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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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拟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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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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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站(http://www.dlztb.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t>(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