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汝州市光伏发电建设扶贫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汝州市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汝州市光伏发电建设扶贫项目
2.2采购编号:汝财招标采购(融)-G-2017-053
2.3建设地点:汝州市寄料镇、王寨乡、陵头镇、夏店镇、蟒川镇、米庙镇、焦村镇、大峪镇。
2.4建设规模:汝州市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利用小块未利用荒山荒坡及贫困村村室、学校屋顶建设各类电站总规模约27.423MWp ,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0000万元
2.5计划工期:施工标段:合同签订后 120日历天;监理标段: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6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施工标段:该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包括本项目相关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检测、调试及验收等。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及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本次投资活动自开标截止时间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3.7一家企业集团只能以集团的名义或指定旗下一家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公司参与投标;
3.8施工标段:
3.8.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8.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2014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需具有2个15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的总承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8.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电力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于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5日(每日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