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基站美化外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MX-ST-2017032)已获批准,,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本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欢迎具有提供比选物能力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前来参与比选。
1、比选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基站美化外罩采购项目。
1.2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并已落实。
1.3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1.4项目规模: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预估不含税金额20万元,美化体包括(但不限于)圆柱型、灯杆型、空调外机型、水塔型、变色龙型、方柱型等类型,采购总量约为15个站,包含所供货物的运输、搬运、安装。
1.5供货范围:雅安市全市范围,采购方指定的站点。
1.6供货周期:自下发采购订单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
1.7中选原则: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至低,推荐前2名为中选候选人,推荐第1名为中选人。若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将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若所有中选候选人均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将重新采购。
1.8采购结果有效期:中选通知书下达之日起至本项目使用完为止,若采购方上级公司集中采购同类产品,本次采购自动终止,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资格审查方式及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比选后由评审小组根据比选申请文件的规定对比选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若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比选申请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函,并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3.2015年至今具有同类产品供货销售业绩;
2.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具备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2.6.至少提供一份通信基站美化体产品的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
2.7.比选申请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比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比选;
2.10.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比选申请人,请持以下证明材料: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19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