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DZB-RKZGL-RBXRPLGLGZLQCG170611
一、招标条件
本仁布县仁帕路(K7+780)至艾玛村公路改建工程等3个项目分别由藏交发【2016】709号、藏交发【2016】249号、藏交发【2016】7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全额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路面用沥青材料采购全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仁布县仁帕路(K7+780)至艾玛村公路改建工程等3个项目沥青采购。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沥青2485.973吨,具体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及以上,具有类似沥青材料供货经验的生产商,并具有足以承担本项目所用沥青的质量保证能力、供货能力、相应资金能力以及售后服务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再次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5、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在西藏自治区公路工程路面沥青材料生产供应企业名单中。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9日每日10时00分至12时30分,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