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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人民政府观洞河应急清淤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人民政府观洞河应急清淤工程 批复文号惠仲科[2015]118号文批复单位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招标人惠州仲恺
  项目名称  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人民政府观洞河应急清淤工程
  批复文号  惠仲科[2015]118号文
  批复单位  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招标人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湖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人民政府观洞河应急清淤工程,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惠仲科[2015]118号),建设资金100%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湖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核准的意见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人民政府观洞河应急清淤工程位于仲恺高新区潼湖镇,本工程治理河道长度7.93km。工程造价:4,039,531.41元。 2.2质量要求:合格。                                2.3计划工期:6个月。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淤疏浚河道、清除水浮莲、清除河道违法建筑物、清除河道内阻水障碍物,增加河道过流能力,兼顾河流生态环境(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未被列入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 3.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经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1.4拟投入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1人(广东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一级注册建造师。);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类);且没有在建工程; 3.1.5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3.1.6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7造价人员1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的造价员或造价师资格证书; 3.1.8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均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 3.1.9业绩要求:2014年1月至今具有公开招标中标并完成河道整治工程业绩 (须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并提供可查询网址的网页打印件及验收鉴定书证明);  3.1.10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净利润为正值(以2013至2015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新成立的企业以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3.1.11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12 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无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文通报(或批评或通知或行政处罚)。如有隐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提供投标人声明书,格式自拟) 3.1.13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于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共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下同)持报名资料(详见本招标公告4.2要求)一式两份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5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资料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并提交原件核查。 4.2 报名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复印件; (4)投标人通过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终审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5)2014年1月至今具有公开招标中标并完成河道整治工程业绩,业绩取自广东省水利厅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项目业绩信息”库(须提供库中的含项目名称等内容并含网址的网页打印件,载有招标公告并含网址的网页打印页或报纸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验收鉴定书证明); (6)项目经理二级或以上(省外企业为一级)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016年11月~2017年4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016年11月~2017年4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8)专职安全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016年11月~2017年4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9)造价人员的有水利工程专业的造价员或造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016年11月~2017年4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10)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2016年11月~2017年4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11)2013至2015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12)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无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文通报(或批评或通知或行政处罚)声明书(提供投标人,格式自拟); (13)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经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14)投标人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封面用A4纸张规格装订成册,必须备原件查验。 4.3投标人在报名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锁,否则不接受报名。项目经理自报名之日起,将被锁定。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n)服务指南栏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17年7月14日上午9时40分~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2017年7月14日上午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安排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踏勘现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现场踏勘登记表见招标文件中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7、 8、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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