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庄浪县南河北路道路新建及南洛河污水管网跨河工程,已由庄发改字[2017]192号、[2017]193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业主为庄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县南河北路道路新建及南洛河污水管网跨河工程
2.建设地点及规模:(1)位于庄浪县南洛河北岸,东起南河北路与南洛河大桥交叉口,西至紫荆南桥与公园路交叉口,新建城区道路一条,道路总长365.654米,道路红线宽43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配套敷设雨污、供水、供暖管网、安装路灯及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2)连接南城区南洛河南岸石油公司加油站河岸至北岸汽修市场,计划新建污水倒虹吸管到2×DN400钢管180米,污水池至滨河南路污水检查井DN600钢管25米,公园路至倒虹管检修室d600钢筋砼管15米;新建污水倒虹吸管系统泵房一座,建筑面积270平方米、地下除渣室污水池总容量1540立方米,倒哄管检修室两座。
3.项目概算:1455.41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图内所有工程监理内容。
6.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月7日。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
2.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且从事过同类工程监理工作。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5日00时00分00秒至2017年6月19日23时59分59秒(不含节假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