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阿尔山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阿尔山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阿尔山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阿财购准字【2017】第98号
采购文件编号:兴公资交易【2017】政采(竞争性磋商)0009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1 阿尔山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1 1、本项目新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座,三层建筑,总建筑面积9685.51平方米,整体建筑平面呈矩形,东西长76米,南北宽68米;拥有观众席位3038个,建筑高度15米。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内设置包括篮、排球、羽毛球场地及速滑场地(冬季),办公用房、辅助用房、休息区等。同时建设室外篮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停车位、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以及采购单位要求,中标社会资本方不允许存在挂靠、转包、分包的行为,一经发现,本项目将中标无效,社会资本方赔偿采购单位相关损失,并将其列入兴安盟住建局诚信信息体系平台黑名单。
7、投标人的能力、业绩、信誉要求。
(1)投标人的财务能力要求(联合体成员一方满足即可)。
申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5年的年度财务报表需满足净资产不少于1亿元,且融资能力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融资能力需提供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证明或贷款意向书或融资协议;
(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所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
③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类似项目业绩(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
在过去五(5)年内,资格预审申请人具有公共建设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项目业绩;
注:过去五(5)年内指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往前推算,正在实施或已完工程,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4)投标人信誉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满足)。
①根据兴检会(2015)第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交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须注明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身份证号)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取得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资格;
②投标期内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书面声明);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往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限制或禁止从业企业”(提供书面声明)。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负责本项目施工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其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与联合方的权利义务,以一个社会资本的身份参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以不同的社会资本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10、为本项目提供设计、咨询、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招标的投标活动。
11、报名及资格预审审查文件获取
(1)须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有联合体单位所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以下资料于2017年06月15日至2017年0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