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州市琴亭湖公园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琴亭湖公园改造提升工程(增植大树)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琴亭湖公园改造提升工程(增植大树)
项目编号:FJMJFZ20170401-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数量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除外)(3)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符合本项目相关行业的资质资格要求,具有苗木种植或经营范围,且具备实施本项目的实力及类似履历; 3、投标人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要求投标文件采用无线胶装(无人为破坏不可拆卸并加盖骑缝章),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除要求原件外】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标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资格证明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430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14日 08:00 至 2017年06月30日 1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