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X555县道上营村路口至村部人行道改造及绿化工程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深桥镇上营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深桥镇上营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深桥镇上营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971778元,主要建设人行道改造及绿化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X555县道上营村路口至村部人行道改造及绿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发包价:867086元(K=11%);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80个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持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了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8.本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7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