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项目3/4号机组、三门项目3/4号机组、陆丰项目1/2号机组PY81-非核级喷射器采购招标公告
2017-06-16
招标编号:CAP-GV6-G3Y-0175
1. 项目简介
(1)名称
海阳项目3/4号机组、三门项目3/4号机组、陆丰项目1/2号机组PY81-非核级喷射器采购项目。
(2)概况
海阳3&4号机组
海阳项目3&4号机组的建设地点位于海阳市留格庄镇原冷家庄和董家庄,3号机组计划于2017年10月30日开工浇灌第一罐混凝土,单台机组建设周期为52个月,每台机组施工间隔为10个月。
三门3&4号机组
三门项目3&4号机组的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三门县健跳镇,3号机组计划于2017年10月30日开工浇灌第一罐混凝土,单台机组建设周期为52个月,每台机组施工间隔为10个月。
陆丰1&2号机组
陆丰项目1&2号机组位于广东省陆丰市碣石镇。1号机组计划于2017年10月30日开工浇灌第一罐混凝土,单台机组建设周期为52个月,每台机组施工间隔为10个月。
招标范围
海阳项目3/4号机组、三门项目3/4号机组、陆丰项目1/2号机组PY81-非核级喷射器。
3. 投标人资格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企业。国内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投标人持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近五年内,供应商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8)未购领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23日(国定假日、公休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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