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石化有限公司动力站2017年第三次煤炭采购招标公告
2017-06-16
招标编号:ZY17-Z113-WZ074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已履行相关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在邀请满足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1、基本情况
1.1 招标产品范围: 动力站2017年第三次煤炭需求数量3万 ;
1.2 实施或交货地点: 云南省安宁市草铺镇炼油厂动力站煤(焦)棚 ;
1.3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 按买方书面通知后在3日内送达 ;
1.4 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文件 ;
1.5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贸易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煤炭”或“原煤”生产或销售或国内贸易字样;且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税务机关的证明材料或税务登记证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
2.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年生产经营活 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须对此作出承诺);提供公司近三年(2013~2015年度)审计报告。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对此作出承诺);
4、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应能满足及时送货的要求(投标人须对此作出承诺见附件3);
5.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煤炭供货业绩,2014年-2017年(指2014年4月01日至2017年4月30日)年均供应业绩在5万吨及以上,并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合同证明材料必须满足总数15万吨的数量要求,且对应每份合同必须提供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印章),未提供发票复印件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不参与评审。无不良业绩。
6. 投标人和云南石化有法律纠纷的,拒绝其参加投标。
7. 投标人应有自己的或有合作协议的化验设备、煤场、不低于5000吨的干煤棚、干燥设施(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 招标文件获取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06-16 09:00:00 至 2017-06-23 16:00:00 (北京时间):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