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中心污水处理厂再生水设备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中心污水处理厂再生水设备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中心污水处理厂再生水设备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廊坊恒信2017-17号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中心污水处理厂再生水设备采购及安装
采购人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中心采购预算金额: 31918000元
采购用途 : 污水处理厂再生水设备采购,所有设备的检验、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经营范围具备招标设备供货及安装能力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3.销售商投标时须提供主要设备(RO反渗透膜、超滤膜、保安过滤器、水泵及加药泵、臭氧发生器、紫外线消毒设备、阀门)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4.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时须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副本);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业:机电安装工程壹级);⑤法定代表人委托书;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
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6-16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6-22
时刻说明: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2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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