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茂名分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及配套15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项目已由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以“石化股份炼【2016】428号”《关于茂名分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及配套15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出资比例为100%。茂名分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及配套15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项目桩基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茂名分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及配套15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项目桩基检测。
2.2 建设地点:广东省茂名市茂名分公司炼油分部厂区内。
2.3 建设规模:
2.3.1 新建1套260万吨/年浆态床渣油加氢裂化及石脑油柴油加氢组合装置。
2.3.2 配套项目:
(1)建设15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
(2)200吨/小时酸性水汽提。
2.4建设投资:298500万元。
2.5 计划工期:工期与主体桩基工程同步。本标段工期按单位工程完工后地基或桩基达到检测要求,且发包人工作满足检测要求后,承包人接到监理人或发包人检测通知书后当天开始基桩检测,并完成检验作业,24小时内出检验中间结果,并要求在第三天出检验报告,单位工程检验工作结束后一个星期内交付检验报告。
2.6本工程桩基检测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本标段招标范围:茂名分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及配套15万吨/年硫磺回收联合装置项目桩基检测。
2.8 本标段工程估价: 3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检测项目:①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②桩的承载力检测;③桩身完整性检测等专业检测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④具备省或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4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桩基检测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其他有利于证明自身实力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经理具备桩基检测高级工程师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014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项目桩基检测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
3.4技术负责人持有桩基检测高级工程师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4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项目桩基检测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相关资料:2017年06月16日至2017年06月20日。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1000元,售后不退。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2017年07月06日08时00分至09时30分。
6.2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6日0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