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大理州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批准,受采购人大理州林业局委托,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大理州2017年度森林火灾保险项目 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现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招标编号:CG-2017066Z
二、项目用途:森林火灾保险
三、招标内容:共有3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备注
1. 保险范围:大理州全州12个县(市)。
2. 保险标的:大理州全州12县(市)的公益林和商品林。
3.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公益林投保人为各县(市)人民政府,被保险人为各林权所有者。商品林投保人为商品林林权所有者,被保险人为自愿缴纳规定比例保费的商品林林权所有者。
4. 保险期限:壹年(一年一保)。每年1月1日零时起,至当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5. 保险责任:保险期内,因森林火灾造成被保险林木死亡及因森林火灾施救造成保险林木死亡和伐除的,承保公司负责赔偿。
6. 保险金额:以亩为投保计量单位,保险金额按全州林木再植并管护至郁闭成林的平均成本确定,每亩400元。
7. 保险费率:1.0‰。 项目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二)标段划分
标段 内容
A 大理市、漾濞县、永平县、云龙县为A标段,投保面积1165.219万亩,预算保险金额466.088万元。
B 宾川县、洱源县、剑川县、鹤庆县为B标段,投保面积971.125万亩,预算保险金额388.450万元。
C 弥渡县、南涧县、巍山县、祥云县为C标段,投保面积807.879万亩,预算保险金额323.152万元。
(三)特别要求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视为同时参与了三个标段的投标,经评审后得分最高的三家投标人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分别承保A、B、C标段。
四、供应商要求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一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 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本项目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且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进行投标的,必须具有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每家独立法人仅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竞标(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投标的:①须提供分支机构(省)公司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允许在云南省内经营农业保险的许可证明;②须提供总公司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的《林木火灾保险条款》证明资料)。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具备《农业保险条例》(2016年修正)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在大理州设有分支机构,提供有效证明资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最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交有效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6)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有不良记录或未提供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至公司成立日期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各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在投标期间未出现过上述情形,并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网络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5.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反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未及时录入相关查询渠道者,如若依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经查实,按虚假应标处理,中标者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6.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明确规定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均不能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发放事宜
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必须 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
不办理邮购,发放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本。
2、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出示:
A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授权代表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介绍信原件;B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C加盖鲜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D加盖鲜章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前述资料各 1 份。资料合格的供应商方可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大理市下关万花路东段政务服务大楼4楼426室。
3、领取时间:2017年6月16日上午 9:00 至2017年6月22日下午 16:30 之间领取,节假日和午间正常休息(本次招标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