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活性氢氧化铝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2017-07-06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人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名称: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活性氢氧化铝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17C115K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的建设地点为:
招标货物的范围: 本次招标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活性氢氧化铝,数量共100吨(本次招标数量为预计年用量,最终以实际、有效使用量作为结算数量,中标人应保证使用方提出的零星用量的及时供货),包括货物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税率17%)等所有费用。(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项 目 |
指 标 |
检测标准 |
外 观 |
白色粉末 |
目测 |
Al2O3含量,% ≥ |
99.6 |
GB/T4294—2010 |
挥发分(110±5℃×2h,5g), ≤ |
0.12 |
GB/T6610.1—2003 |
疏水性[200mlH2O+3gAl(OH)3],% |
100 |
NK |
灼烧失量(1100±20℃×2h) |
35±2 |
GB/T6610.2—2003 |
筛余物(325目) |
0 |
GB/T13647—1992 |
注:活性氢氧化铝储存、使用环境温度为-10℃~40℃。
中标后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小试试验、中试试验样品,需方根据试验结果确认是否批量进货。确定进货使用后,中标人根据招标人上报的采购计划按批送货;产品到货后,招标人按照规定抽样化验检测,检测合格验收入库,检测不合格退货处理。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按使用单位月度需求分批次供货。中标人接招标人通知后15日内交清全部合同货物。
交货方式: 落地交货。
交货地点: 山东省邹城市兖矿集团唐村实业有限公司。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生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
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资质证书(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不少于1000吨同型号活性氢氧化铝在国内输送带行业的销售业绩,且在煤矿用阻燃高强力输送带使用运行中未发现的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明材料的合同扫描件,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同原件的权利。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 2017年07月10日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