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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兰店区经济开发区李店社区隋屯1.2号路、挂符桥1.2号路新建工程采购公告(竞争性谈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大连普兰店经济开发区李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就普兰店区经济开发区李店社区隋屯1.2号路、挂符桥1.2号路新建工程进行竞争性

 受大连普兰店经济开发区李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就普兰店区经济开发区李店社区隋屯1.2号路、挂符桥1.2号路新建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ZQ2017-2059
二、项目内容:新建混凝土路面4处施工(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采购控制价:人民币117.3787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控制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须具有(2015新标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
(三)企业近三年(2014年至今)已完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无不良业绩;
(四)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不良业绩且无负责的在建工程;
(五)以上所有证明材料投标人须保证真实有效且网上可查。
五、报名要求: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至报名当月前6个月、社保中心出具)、⑥企业近三年(2014年至今)已完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六、报名及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自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19日每天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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