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鹤峰县自来水公司的委托,现就多表合一工程智能水表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HFXZFCG2017——098号
二、项目内容:鹤峰县自来水公司多表合一工程智能水表
1、货物清单:IC卡+MBUS远传一体化智能水表(铜壳、铜接头)8000只,磁性表前阀(铜)4000只,铸铁软密封截止阀8000只及安装费具体数量、参数见第三章招标产品清单、技术要求和项目要求。
2、招标范围:招标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培训、调试及售后服务。
3、供货期限:在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交付使用。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能提供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且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安装;
2、投标人必须为智能水水表的生产制造厂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
4、IC卡、MBUS远传智能水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IC卡、MBUS远传智能水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原件。
5、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原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原件);
6、投标人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OHSAS18001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7、 投标产品近1年内由通过资质认定的省级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的检验报告原件。
(二)有履行本招标文件必需的财力与技术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安装和售后服务;
(三)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以上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6日上午9:30,逾时恕不受理。投标人一旦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招标,则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