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3206210336000162002001]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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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6210336000162002001]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海安县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

 1. 招标条件

本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海安县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海安县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 祥鑫环保门前百川路绿化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高新区百川路;
(2)工程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祥鑫环保门前百川路绿化;
(4)本工程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07月03日到2017年09月01日,总工期: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本工程绿化养护要求为二级养护,养护期为2年,从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起计算。
(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施工图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估算价(万元)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E3206210336000162002001 祥鑫环保门前百川路绿化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90 见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即可参加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具有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以上a、b、c三个条件之一的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条件)。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办理完毕后,企业可以选派被解除锁定的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停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被解除锁定的原项目负责人无未完工程任务的,可以恢复担任该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未完工程任务的,承包人应当选派与原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相当的其他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有不低于原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的人员而不选派的,属于严重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1月1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为4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施工工程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该业绩同时为投标人的业绩(须提供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交工验收证书或质量评定书、或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书。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5日到2017年06月26日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上招投标系统,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250元,售后不退。(网上支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26日09时00分,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采用全程电子化投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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