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项目(一期)防洪评价咨询服务机构选择(跨区域工程)已由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文件以长新发改字【2016】33号、【2017】17号等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项目(一期)防洪评价咨询服务机构选择(跨区域工程);
2.2 招标范围:为长春新区(跨区域工程)范围内提供防洪评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干雾海河、姜家沟、红星沟、雾开河、张家塘坊河(两座桥梁)张家塘坊支沟河流的防洪评价咨询服务;
2.3建设地点:长春新区;
2.4服务期:2017年7月15日至2018年7月 31日(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5投资估算:最终结算价按照实际发生量经审计为准。
2.6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一项(含一项)以上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同类或类似工作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