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招标人)的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校园绿化养护管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校园绿化养护管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校园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2、工程地点:连云港市新海新区春晖路8号
3、工程规模:总绿化面积约121600平方米
4、招标范围: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整个校园绿化养护管理工程,绿地日常养护(修剪、剥芽、病虫害防治〈包括美国白蛾防控〉)、灌溉、施肥、树穴切边、除草、池塘里的杂草清理、保洁、清枯枝及死膀、枯死树处理、加土扶正、乔木树木回缩、处理树线矛盾、片植绿篱及花径切边、涂白、环境清理及绿地巡查看护;绿化设施养护及看管(如树池、树篦、园路、景石、池塘等绿化设施)。
5、养护期:二年
6、质量标准及等级: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技术规定》、《连云港市城区市政及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及《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绿化养护考核办法》,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7、招标控制价:80万元,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具备:营业执照中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原件);根据住建部2009年修订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9]157号)相关注释(六),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5、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按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解除锁定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1、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7.2、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3号、连清办【2017】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携带上述资料(装订成册提供一份),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1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