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系统(核心)零丢失数据保护项目招标工作。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要系统(核心)零丢失数据保护项目(招标编号:JITC-1705AI1247)
二、项目简介
为满足南京银行重要系统(核心)的数据零丢失保护需求,进一步提升数据保护的整体质量和效率,特启动该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名称 数量
1 零丢失数据保护备份一体机(含一年免费原厂维保) 1台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对于下列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有任何一项未实质性响应,将可能导致响应被拒绝)
(一)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标人注册资金须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若注册资金为外币的,须提供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件证明在注册当日,注册资金核算成的人民币金额。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所选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相关货物的授权书。
4)投标人必须有所选设备的原厂商驻中国办事机构对其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直接保修和服务的承诺。
5)投标人须出具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或出具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15年度和2016年度财务报表。
6)投标人须和其在本项目中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已经具有合作关系,并具有成功案例。
7)投标人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在华东地区须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拥有固定可靠的有效服务网点,负责质保期内外的服务工作。有效服务网点指由投标人自己设立的具有维修和服务能力,并存有相应备品备件的网点。
8)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发售时间: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2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