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锡林郭勒电业局物资供应公司委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锡林郭勒电业局2017年综合4月中小修施工工程(物资仓库地面翻修)进行竞争性磋商,凡符合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锡林郭勒电业局2017年综合4月中小修施工工程(物资仓库地面翻修)
2、项目编号:0651-170865/D
3、资金来源:自筹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施工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施工工期:合同中约定
7、批复文件:锡电综【2017】5号
二、竞争性磋商范围
序号 月份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概算单价 (元) 概算总价 (元) 备注
1 综合4月 物资仓库地面翻修 项 1 731105 731105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其他承揽本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子包)的投标;
3、提供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4、近三年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时提供三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四、 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资格后审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企业职工证明(提供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2)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以上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其他承揽本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提供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五、 报名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