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山州中医医院的委托,对“文山州中医医院卫生保洁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
2.2服务内容:文山州中医医院卫生保洁服务
注:本次招标内容不分标段,内容不可拆分,投标人必须对招标内容整体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服务要求”。
2.3服务时间:1年
2.4服务地点:文山州中医医院
2.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6采购预算:150.00万元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能够提供以下证照及证明材料:
3.1投标人须为依法成立的家政服务公司或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并能够提供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此次招标要求);
3.2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16 日起至2017年 6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