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17-2019年度税务代理及鉴证服务项目三次招标,招标人为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云南中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内容:对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涉税事项提供税务代理、咨询及鉴证服务。服务涉及税种: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其他税务相关事宜。
2.2服务期限:服务时间3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及投标人服务质量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中标人不得拒绝。
2.3项目地址: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服务地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5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50万元/年(含增值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税务师事务所,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完成三证合一手续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即可);
3.2投标人具有中税协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A级及其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3.4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注册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7年4月1日后出具,查询期限为近三年),该告知函包括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信息;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6中标人需按要求开具与中标人名称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2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30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