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天鹿南路(广汕公路-天鹿北路)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发布日期:2017-06-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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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天鹿南路(广汕公路-天鹿北路)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穗开发改函〔2017〕44 号批复单位广州市开发区发
| 项目名称 |
天鹿南路(广汕公路-天鹿北路)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
| 批复文号 |
穗开发改函〔2017〕44 号 |
| 批复单位 |
广州市开发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室 |
| 招标人 |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 招标类型 |
勘察/设计 |
| 公告内容 |
天鹿南路(广汕公路-天鹿北路)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天鹿南路(广汕公路-天鹿北路)市政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黄埔区天鹿南路。
1.1.3 设计范围: 天鹿南路南起广汕公路,北至天鹿北路,全长约5300米,城市主干路,双向6车道。建设内容包括对机动车道全面刨铺4公分沥青以及局部机动车道病害处理,更换花岗岩路沿石,改造雨水口、升级井盖、完善标志标线指路系统和栏杆,总投资约3600万元。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开发改函〔2017〕44 号 。
1.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天鹿南路南起广汕公路,北至天鹿北路,全长约5300米,城市主干路,双向6车道。建设内容包括对机动车道全面刨铺4公分沥青以及局部机动车道病害处理,更换花岗岩路沿石,改造雨水口、升级井盖、完善标志标线指路系统和栏杆,总投资约3600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旧路检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竣工图审核及盖章、■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或以上: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测量、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资质。
1.2.4 申请人需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道路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从事道路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道路专业甲级)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约定由主办方负责签订相关合同。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2.11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网站(网址:http://jh.gdd.gov.cn/n/535/)“不良记录”栏目公布名单为准。
1.3 投标报名
1.3.1 自本公告发出起5个工作日接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09时30分至2017年6月23日16时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开发区水西路32号汇丽国际四楼)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dlztb.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530、广州市开发区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112206
1.10.4 传真号码:020-82111247
1.10.5 网址:http://zb.gdd.gov.cn/
招 标 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6月14日 |
| 发布人 |
吴锦佳 |
| 发布日期 |
2017-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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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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