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上海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机关食堂设备及炊事用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内蒙古上海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及榆树井煤矿食堂设备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万元)。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生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报货物的整机及零部件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件且齐全有效(如 “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质量合格。投标人负责设备的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转直至移交生产。
5、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验收日期为准) 投标人同类型项目产品业绩不少于3个(附合同复印件及验收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招标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式为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报名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自2017年6月19日至6月23日17:00时,在新上海一号煤矿五楼计划预算科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