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莱芜高新区新建固定式公厕工程施工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段 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项目概算
一 莱芜高新区新建固定式公厕工程施工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还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70万元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