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15万吨/年精制糖低碳生产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设计(第二次)

发布日期:2017-06-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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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15万吨/年精制糖低碳生产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设计(第二次) 批复文号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备案证170100
| 项目名称 |
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15万吨/年精制糖低碳生产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设计(第二次) |
| 批复文号 |
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备案证170100134030001 |
| 批复单位 |
广州市萝岗区经济发展局 |
| 招标人 |
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 |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 |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 招标类型 |
勘察/设计 |
| 公告内容 |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其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15万吨/年精制糖低碳生产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设计(第二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362号 。
1.2.3 工程范围:建成后日产成品糖500吨,其中300吨精制白砂糖,200吨优级/一级白砂糖,年总产量15万吨。设备选型配置预留至日处理原料糖600吨 。建设用地面积15030.96平方米。
1.2.4 规划用地文件: 穗府国用(2014)第05000072号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备案证170100134030001 。
1.2.6 资金来源: 自筹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22000万元。其中,设备及技术投资15000万元,土建及公用工程及其他投资5000万元;
1.2.8 招标内容:建筑面积约17248.74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原糖卸料间及原糖筒仓、原糖日仓及回溶间、石灰乳化间、CO2处理间、精制糖车间饱充过滤脱色蒸发工段、精制糖车间煮糖干燥工段、熟化仓系统、成品糖输送系统、循环水系统、废蜜罐区;配套项目范围内公用工程的扩建及改造:厂区总平规划、制糖工艺、蒸汽供应管道、给排水、供配电、自动控制、结构、建筑等;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
(2)轻纺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轻纺行业(轻工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2)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轻纺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轻纺行业(轻工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单位。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投标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档案信息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为准。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化工专业(含相近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2017年 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的上午 9:30~11:30 ,下午14:00~16:00 ,由申请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 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1.5.1.2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1.5.1.3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dlztb.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开发区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水西路32号汇丽国际4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118560
1.13.4 传真号码:
1.13.5 网址:http://xzsp.gd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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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 |
叶明辉 |
| 发布日期 |
2017-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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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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