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江苏北方湖光光电有限公司科研综合楼和光学工房改造工程已由国防科工局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北方湖光光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及出资比例国拨资金100.0%,招标人为江苏北方湖光光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402号建筑物,本建筑物由2部分组成。主楼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10层,地下1层。板顶高42.9米。框架结构,地上4层。主楼一层高4.2米,2-10层高3.3米。辅楼1-4层层高4.2米。主楼与辅楼的一至四层均通过连廊相通。改造面积约3500平方米。 262号建筑物(光学工房),三层砖混结构,建筑高度147.4米,改造面积160平米。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2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
2.3 工程建设地点:无锡市北塘区的盛岸路25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9日 17时00分00秒至2017年06月27日 17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