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已由库伦旗发展和改革局【2017】69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库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库伦旗库伦镇东出口
2、资金来源:地方自筹
3、工程总投资额:约2800万元
4、项目内容:常绿乔木、落叶乔木、灌木及花卉的栽植及养护,花岗岩铺装,慢行系统铺装,慢行系统铺装边石,花坛,挡土墙,木栈道,雕塑、健身器材、成品桌椅、景石及配套水电工程。
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企业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2、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有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资质企业)或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企业),拟派的项目经理不能有在建项目;
3、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需提供投资预算15%的银行保函或等价的银行基本账户资金到位证明,还需缴纳估算价2%的保证金。中标人还须提供中标价格的10%作为合同履约金(根据库伦旗人民政府[2017]24号文件)。
三、投标报名时间、要求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06月16日—2017年06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