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 采购内容: 本项目按项目采购。
1.1.1项目建设规模:2017年新建基站基础施工(第三期)(长白),采购预算金额为49万元(含税);
1.1.2工程量:本次采购确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白山市分公司2017年新建基站基础施工项目(第三期)(长白)施工单位,详见比选文件;
1.1.3建设地点:长白;
1.1.4质量标准要求: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和本文件中技术规范书的质量验收标准及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1.1.5技术标准要求: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和本文件中技术规范书的技术验收标准及国家、行业技术验收标准。
1.2计划工期:依据合同约定。
1.3保修期:至少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终验)合格之日起计。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一名中选人,中选份额为100%;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具体详见“第六章 应答一览表”,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且经营范围许可,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2.3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2.4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2.5应答人须承诺能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8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设备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比选文件
4.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6月19日至2017年06月23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