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余江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环境应急设备项目(招标编号:YTZJ-2017-YJ007-2)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采购项目批复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总价(万元) 基本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
余购2017B000126001 环境应急设备 1 批 32.1999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气体致密性化学防护服 4
2 液体致密性化学防护服 5
3 应急现场工作服 10
4 易燃易爆气体检测仪 1
5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 1
6 X、γ射线测量仪 1
7 医用急救箱 2
8 应急电源 1
9 睡袋 4
10 帐篷 2
11 高精度 GPS卫星定位仪 2
12 激光数字测距仪 1
13 专用移动执法采集仪 3
14 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 1
15 便携式气体检测仪 1
16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1
17 防水应急设备包 2
18 绘图仪 1
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提供下列材料 :
(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二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三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 易燃易爆气体检测仪、 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绘图仪” 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在购买询价通知书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新证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
3)询价活动前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凭据(证明)原件;
4)询价活动前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
5)财务状况报告原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证明;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易燃易爆气体检测仪、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绘图仪”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份交于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原件查验后退还。
3、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 6 月 21 日止每天9:00—11:00,15: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