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恪靖公主府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2017-06-19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和硕恪靖公主府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消防工程
批准文件:7217000212
采购文件编号:HSBWG-2017-SG002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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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元) |
附件 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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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
1 |
平米 |
39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注册建造师: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4、供应商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注册建造师);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本企业建造师注册证书;
(8)本企业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10)企业近一年为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
(11)企业近一年的纳税证明材料。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注册建造师,委托人须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贰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6月19日至2017年06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16: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