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喀什地区岳普湖县2017年”访惠聚”村级惠民生工程项目(16个村)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岳普湖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位于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境内。设计施工一体化为一个合同段:岳普湖乡欧吐拉提(6)村、艾西曼镇阿拉勒(1)村、尤库日科克其(8)村;色也克乡喀勒塔亚依拉克(1)村、尤库日色也克(5村)、尤库日布力曼(8)村;阿其克乡阿热买里(2)村、玛江库木(7)村、纳格热恰勒迪(9)村、贝勒克其(14)村;巴依阿瓦提乡阿热盖买(4村)、巴依阿瓦提(7)村、尤库日喀力玛(8)村;县良种场一队;县林场林场一队、县农场农场一队;公路等级为四级,道路建设约20公里沥青路(水泥路)或砂砾路,(实际里程以测设里程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企业需具备公路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录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并在有效期内,具有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公路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3.具有以下关系之一的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①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②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③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④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4.被交通运输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列为黑名单的或限制投标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信用信息登记备案证原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两套)及单位介绍信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7年6月22日11:00时,集中地点:岳普湖县交通运输局;投标预备会时间:2017年6月22日16:00 时,地点:岳普湖县交通运输局会议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4日10 时30 分,递交地点为岳普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
6、
7、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