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东福米业农产品物流仓储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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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东福米业农产品物流仓储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编号:20170606G0151-1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市东福米业农产品物流仓储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已由 吉昌发改字【2016】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东福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12827㎡。6#门卫室:18㎡;7#办公室:164㎡;8#库房:2022㎡;9#库房:400㎡;13#宿舍楼及食堂:3088㎡;14#办公楼:6917㎡;15#自行车车棚:218㎡;A#箱式变电站:占地2*3/个;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范围内容施工招标;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市昌邑区孤店子镇大荒地村;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7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9月22日,共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按照吉建管[2016]13号文件规定),有与本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投标单位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缴纳社会保险;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埠投标企业需取得《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表》;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并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投标人需持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 2017年6月23日16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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