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公路局2017-2018年度汽车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名称)顺德区公路局2017-2018年度汽车运输服务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公路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估价为:536.48(万元) ,服务期限: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项目为汽车运输服务项目,包括石粉运输,沥青砼运输,垃圾弃运,弃方,零星工程租赁汽车台班以及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的汽车待机延时及跑空车等。
本项目运输数量为概算数量,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招标人不保证中标人的实际运输数量。
如服务期内中标人提供运输服务,服务金额累计达到合同价时,则在完成达到合同价的该批次运输服务后,服务合同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已取得有效的在佛山市范围内的渣土运输资质(资格)或行政许可。
3.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诚信要求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
3.4 其他要求
3.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同时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现场告知性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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