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1700050227A
1. 招标条件
受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能源试验厂房及垫江试验工作区改造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诚邀投标人与我们联系购买标书事宜,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综合试验场。
2.2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本次施工内容包含建筑、结构、暖通、电气、安防、给排水、刷漆等方面的施工改造,施工总面积约6949平方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近1年(2016年4月至今)承接过至少两个合同金额50万以上的土建施工项目,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1.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至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