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心医院医疗综合楼(含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空调设备集成采购及安装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7-06-19
1. 招标条件
本 长沙市中心医院医疗综合楼(含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空调设备集成采购及安装工程(第二次)已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沙市中心医院医疗综合楼(含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空调设备集成采购及安装工程(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65300平方米,其中地上23层,约46300平方米,地下3层约为19000平方米。
2.4 工程造价:本次的投资额约为 2100万元(具体以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2.5 工期要求:项目建设工期为36个月(约合1080日历日)
2.6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8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真空燃气,空调水泵,板式换热器)、消防防排烟系统、人防系统、冷却塔、空调配电系统(含水泵控制柜)及相关附件的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设计联络、制造、检验、卸运、安装督导、调试、验收、质保、培训)等。其中空调水泵及压力管道的工作压力要求为2.0Mpa,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水冷离心式机组、水冷螺杆式机组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需另外采购。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他 【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压力管道安装GB1类【或GB2类(热力管道)】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本项目适用此条)
3.4 企业近 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房建类空调安装工程施工入围工程业绩;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1人、 施工员 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 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公共建筑施工以往业绩;
3.5.3 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机电工程(或暖通工程)相关 专业的 中级 及以上职称;
3.5.4 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 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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