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彭水分中心办公业务用房装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彭水分中心办公业务用房装饰工程已 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渝发改投【2010】161号文 件批准建设, 建设 资金来自于 财政资金 , 招标人 为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彭水分中心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彭水分中心办公业务用房装饰工程。
2.2建设地点: 彭水县绍庆街道滨江路171#D栋。
2.3 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26.19平方米。该用房分三层,一层为档案室,二层为大厅,三层为办公区域。
2.4项目总投资为: 118 万元。
2.5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 装饰施工图纸范围内除办公家具及窗帘供应安装、密集架供应安装之外的全部装饰材料 、构配件、 设备 、构配件以及辅料 供应安装 、 施工 和调试等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包括卫生洁具、五金的供应安装)安装工程、 门窗工程、 电 气与智能化 安装工程(包括强弱电、UPS不间断电源 前端布线、UPS插座布线 及 分体式 空调电源的综合布线 、照明与开关插座面板供应与安装,排队 叫号 评价 系统、大厅 LED 显示屏、电子监控安防系统的设备材料供应安装)、消防安装工程(包含消防自动水喷淋系统、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室内消火栓、消防温感、烟感报警系统、强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等安装、 并 入 消防 主机、调试、开通,直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等全部工作内容) 、广告 和原有室内建筑、装修和设备的拆改等 [a1] ; 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设计图纸、图说及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为独立法人且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2013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类似的合格工程1个及以上(类似合格工程指:总建筑面积在8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并在人 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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