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新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二横路、二纵路)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
穗开发改〔2014〕39号,穗开发改建[2017]26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
九龙新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二横路、二纵路) 工程进行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工程名称:
九龙新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二横路、二纵路)监理
二、 招标单位: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王工,联系电话:
020-28208987 。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王工、邝工,联系电话:
37608020 。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82110307 。
三、 建设地点:
中新广州知识城。
四、 工程概算投资额:
二横路工程概算总投资11757万元。其中不包括绿化景
观工程在内的道路及配套工程总投资782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6864万元;二纵路工程概算总投资约12032万元。其中不包括绿化景观工程在内的道路及配套工程总投资763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6552万元 。
五、 资金来源:
区财政投资。
六、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分/只设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
二横路:新建道路全长2166米,分两段建设,一段长420米,红线宽度26米,城市次干路,双向4车道;另一段长1746米,红线宽度20米,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照明、交通、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等;
二纵路:新建路全长1.603公里,红线宽度30米,双向4车道,城市次干路。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照明、交通、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等。
3、监理范围:
本项目施工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预、结算审核、竣工图审核等。
七、 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
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7 年
6 月
21 日至
2017 年
6 月
25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7 年
6 月
22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7 年
6 月
28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1、从发布招标公告第二日起接受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第1份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dlztb.cn) 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工程监理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10年(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的按单位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计)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二:
资格审查文件资料要求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资料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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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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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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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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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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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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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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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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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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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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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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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拟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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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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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企业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 |
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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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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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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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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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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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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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人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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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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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除不良记录名单外),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上述资料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