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宝钢特钢韶关有限公司委托,就钢特钢韶关有限公司大棒1#和中棒加热炉烟气余热回收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 GC20170065 。
2、名称:宝钢特钢韶关有限公司大棒1#和中棒加热炉烟气余热回收等节能技术改造。
3、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拟总体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宝钢特钢韶关有限公司大棒1#和中棒加热炉烟气余热回收系统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总承包(EPC)工程项目的机电设备成套供应、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试生产指导、人员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技术附件:宝钢特钢韶关有限公司大棒1#和中棒加热炉烟气余热回收系统等节能技术改造(以下简称大棒1#和中棒加热炉烟气余热回收系统等节能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招标技术文件。
4、投标及开评标型式:采用现场投标及开标方式。
5、工期要求:以总工程项目2017年12月15日前完成热负荷试车,投入生产试运行为原则。
6、建设地点:宝钢特钢韶关有限公司轧钢分厂厂区(合同)指定地点。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
7.2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冶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7.3 投标人在国内外近三年必须有类似工程的成功运行业绩。
7.4其他要求: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付款方式
8.1支付方式:20%现汇,5%银行承兑(6个月),75%商业承兑(6个月)(注:单张出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全部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办理)。
8.2支付条件:
8.2.1 预付款:本工程合同签订后及在具备各分项开工条件前,招标人向总投标人支付不高于合同价款20%的预付款;
8.2.2 进度款:建安工程的进度款、 设备款、设计费及技术服务费、总承包管理费,及质量保证金等支付条件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合同特殊条款“第4条付款方式”。
9、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1900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法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本项目按韶关钢铁内部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统一按中标金额的2.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中标服务费)的收取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06月19日至2017年06月26日上午08:30~11: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