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太仓灰场护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委托,华能招标有限公司拟对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本工程是为太仓灰场进行封闭式护栏施工安装工程,护栏总长度约4500米。
1.2招标范围:
按照太仓灰场护栏封闭方案,沿太仓灰场的上海及太仓两片区域防浪墙(总长度约4500米),完成封闭式护栏、进出口铁艺门等项目的施工,包括护栏的购置、运输、安装、预埋件埋设、混凝土基座修整、防护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投标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7)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2.1.3 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2.1.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2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2.2.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投标人近三年须至少具有2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2.2.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19日9:00起至2017年6月23日17:00止,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email prot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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