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条件
本项目嵩明县大桥村村民小组活动场所、毛石挡土墙建设项目已获批准同意建设,受小街镇大桥村委员会大桥村第八小组、第九小组、第十小组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嵩明县大桥村村民小组活动场所、毛石挡土墙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所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招标人要求。
2.3项目建设地点:嵩明县小街镇大桥村。
2.4招标规模:总投资约80万元。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年检合格。最近三年无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
2.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村民活动场所建设及毛石挡土墙建设约1200立方米。
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它要求: 工程承包方式实行包工包料,总价包干。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_2017_年_06_月_20_日至_2017_年_06_月_28_日_17:00_时前(周六、周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