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利津县明集乡生态高效标准化池塘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段 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一个
标段 利津县明集乡生态高效标准化池塘建设项目 (一)、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约100万元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