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弥勒市朋普镇贫困行政村浦发扶贫基金项目LED路灯照明工程经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弥勒市朋普镇,招标编号:云润招(2017)HH-66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弥勒市朋普镇区米几、半坡、齐格、旧寨、领格、齐心,腻落江
2.2采购项目内容:LED路灯照明
2.3采购预算:773686.95元
2.4 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可投入使用。
2.5 质 保 期:3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施工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竞争性谈判的获取
4.1 请供应商于2017年6 月20日至2017年6月22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00时(节假日正常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