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编号:LZCLD-TX-03
根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车辆段生产能力扩能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的需求,现对所需通信物资进行询价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
新建兰州车辆段生产能力扩能改造工程在普速场西端咽喉道岔(道岔编号128#与142#)间出岔接轨,与接轨普速车场纵列布置,客车车底出入需占用普速场1、2股道。段内由18栋单体建筑组成,包括检修组合车库、客车段交验库、预检库及空调检修库、发电车检修库、配件库、空压机间、蓄电池检修间、喷漆库、真空集便装置检修间、污水处理站、食堂浴室、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办公综合楼、教育培训、计量化验及车间综合楼、换热站、消防泵房及变电所、门卫(两处)、柳家营车站办公及电务楼共计15栋新建房屋以及客车段材料库、客车段设备维修间、客车段汽车库三栋既有房屋改造。我单位承建车辆段内四电(接触网、电力、通信、信息、信号)新建工程及改造工程。
2、开工竣工时间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7月31日,竣工时间:2017年9月1日。
二、物资需求一览表:
详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三、技术要求:
1、采购物资名称及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1.1执行标准:国标
1.2当国家和行业标准有变化时,按新标准规定执行。
2.报价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2.1报价人应保证供应材料的质量可靠,随货提供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3.合同交货计划
2017年2月15日前。
4.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4.1报价人交付的物资应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4.2报价人应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保质保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5.质量保证期:
5.1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5.2质保期到期不能免除报价人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
四、报价安排
(一)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询价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
2.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3.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询价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4.具有投标产品近三年为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供货业绩。
5.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6. 要求报价厂家必须是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并提供准入证。
(二)报价说明
为采购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报价人应按询价公告要求完成报价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
(1)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2)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经济可行的前提下,投标人应优先采用铁路运输方式。
2、询价通知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6月23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