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高新政采竞谈-2017-9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丰李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区丰李镇西鸣鹤村扶贫光伏发电项目
2.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 财政部门批复编号:高新政采竞谈-2017-9
4.代理机构招标编号:HNCA2017-ZB06-060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 预算金额:预算金额650000.00元
7.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8.合 同 期(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
9. 政策支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中小微企业。
10.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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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货物名称 |
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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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太阳能组件KMD |
265W/片1640*992*35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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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相并网逆变器 |
30KW×2+20K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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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光伏支架 |
根据实际需要决定种类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有光伏组件等相关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采购项目主要设备(太阳能光伏组件)的唯一授权证明;
3. 同一品牌不得有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同时参与投标,否则投标均不被接受;
4. 供应商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1.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6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