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昆明市公共汽车物资公司的委托,对昆明市公共汽车物资公司撬装式防爆加油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公开、公平、公正寻找合格的供应商,为昆明市公共汽车物资公司提供优质合格的产品,更好地服务各运营公司,并努力降低运营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实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GEP1706025
2.2招标范围:昆明市公共汽车物资公司采购一台50m3的撬装式防爆加油装置,包含所有配套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购项下所有货物的供应、包装、运输、装卸、技术指导、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达到合同要求,含所有关税、商检、增值税、配合费、备品件保险费;另还包括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全部费用。
2.3 交货期: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运行。
2.4 交货地点:昆明市公共汽车物资公司指定地点。
2.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撬装式防爆加油装置的相关质量标准及环保要求。
2.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类似体系认证;
3.3 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有关生产许可、检验(检测)报告等证书;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投标人近年(2014年至今)至少提供两个同类产品的类似业绩;
3.6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材料供应能力和服务能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7日(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