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青岛前湾保税港区三期10KV电力配套工程。
2. 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标段划分:本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监会)或其派出的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资格后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 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三年度无需有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无需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
3.同类工程界定:国内10 KV电力工程或输变电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6月22日9时至2017年6月28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