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全厂废水达标治理项目脱硫废水回收利用PC总承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简介及范围:
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总装机容量为620MW(2×310MW)。全厂机组均采用燃煤机组,湘江水作为冷却水源和工业、消防及生活用水水源,直流循环冷却水系统;所有机组烟气均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310MW机组对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本工程主要对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经湿法脱硫产生的脱硫废水行回收利用,经处理后的达标脱硫废水回用于除渣系统的补水或回用到干灰伴湿系统。
招标范围: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全厂废水达标治理项目中脱硫废水回收利用PC总承包工程采用设备采购+施工(PC)总承包方式。包括脱硫废水回收利用PC总承包工程土建施工、设备供货、施工、安装、调试、竣工资料的最终交付、运行及维护的培训等所有工作。
具体维修内容及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资质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3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认证证书。
2.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投标人在近三年来无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也没有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过主管部门的处罚。
2.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2.8不允许分包人再分包。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2.10投标人有技术支持方的,须满足如下条件:须与其国外技术支持方签订了相应的转让、共享或类似形式的协议;并须提供在现在和以后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技术能够得到国外技术支持方支持的书面承诺。
三、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30日17:00




